各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,切实做到职责明确、反应迅速、运转高效、处置及时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根据上级有关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各级值班值守工作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值守工作,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,切实增强应急处突能力。
2.完善责任链条,压紧压实值班值守工作责任。深刻认识值班值守工作重要性,严肃值班纪律,按时到岗、坚守岗位,不迟到、不早退,保持信息畅通,认真做好值班记录。无特殊情况,不得请假,不得私自调换值班时间和值班人员。
3.切实做好应急处突和信息报送工作。如遇突发事件,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。同时,按照“及时性、准确性、规范性、保密性”原则将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起因、人员伤亡情况、物资损失情况、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等情况于20分钟内报市委、市政府总值班室。
4.高度重视春节、“十四冬”期间应急保障工作,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纪律督查和责任追究,不定期对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,凡值班期间存在擅自离岗、责任落实不到位、问题处置不力等行为,一经查实,一律严肃处理。
5.总值班信息上报流程:重要事项信息—带班校领导—党政办公室—上级部门。重大信息上报上级部门联系方式:
国务院总值班室:010-66015050
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:0471-4826031
呼伦贝尔市委总值班电话:8216360
呼伦贝尔市政府总值班电话:8217187
呼伦贝尔学院总值班电话:3976110、15304705110
呼伦贝尔学院党政办公室
2024年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