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及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3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(一)学生放假从6月30日(周五)起至8月25日(周五)止。8月26日(周六)、8月27日(周日)学生返校报到注册,8月28日(周一)正式上课。2023级新生于9月1日至3日入学报到,9月4日开始军训。暑假期间进入生产实习阶段的各专业学生,要按照教学计划及各学院的具体安排执行,保证生产实习正常进行。
(二)教职员工从7月5日起安排轮休,于8月24日全部轮休完毕,8月25日(周五)正式上班。要按照“放假不停工”原则,确保假期不误工,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。严格履行外出报备及请销假制度,外出期间保证联络畅通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各部门要加强领导,压实责任,要在假期前开展安全自查工作,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健全安全应急机制,加大安全教育力度,增强全体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
(二)各部门要结合学校工作要点和目标管理工作指标,对2023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,安排好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任务,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奠定基础。
(三)学校总值班室(逸夫楼312室,值班电话3976110)24小时值班,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部门值班工作,并于放假前1天将部门值班安排报送至党政办公室那日格勒、校园安全管理处张乐处。各级值班人员和门卫人员要尽职尽责,不得擅自离岗、脱岗、漏岗,要严肃值班纪律,按时交接班,做好值班记录,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,畅通信息渠道,如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带班校领导并及时有效处理。
(四)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和离校登记制度,要求学生必须按时返校,并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,8月28日向学生工作处报送学生返校情况。暑假期间,原则上不准学生留校住宿,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者,须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并报校园安全管理处备案,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住宿,各相关学院及学生管理部门要对留校学生进行严格管理。
(五)要切实加强招生宣传工作,畅通咨询渠道。要按有关要求、程序,做好招生录取、新生报到等工作,提高第一志愿录取率,确保生源质量,并做好录取通知书的派发、就业指导服务工作。
(六)要做好留校学生的餐饮、住宿,校园路面、教室桌椅修缮等后勤保障工作。
(七)要切实加强假期校园管理,严格履行外来车辆、人员出入登记手续,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呼伦贝尔学院党政办公室
2023年6月28日